傷健 (代表傷殘人士與健全人士) 共融的理念源自英國,並於1970年代引進香港。一直以來,香港傷健協會所提供的活動和服務,就是基於傷健共融的理念而發展,藉以達致傷殘人士與健全人士融和的目標。
傷殘人士應有權控制自己的生活、有權選擇他們自己嚮往的教育和文娛休閒活動、有權選擇自己的職業和為自己作出其他方面的選擇。
傷殘人士與健全人士一樣,應有被僱用的機會。當需要時,他們應可獲得就業輔助和特設的工作機會。
傷殘人士應能夠根據其生活所需選擇居所,並按其特殊需要改善家中設施。他們應有機會獲得合適的住處,包括為傷殘人士而設的宿 舍。另外,此外,傷殘人士經常面對在社會生活的挑戰。支援傷殘人士在社區共融生活,對他們的福祉非常重要。
健全人士應理解傷殘人士,欣賞他們的才華,並需學習與他們進行溝通的方式。
健全人士應理解為所有人提供「無障礙通道」的概念,尤其是對傷殘人士以及有「類近傷殘需要」 的長者。
協會一直致力於籌辦傷殘人士與健全人士體驗共融的機會。
協會從開始提供活動及服務時,已以上述的各項目標,發展出不同的活動和服務,並在過程中延伸至傷殘及健全人士生活中的各個範疇,致力推廣傷健 共融,從而達致包容的社會。協會冀望在這社會中的所有成員均可在互相理解、共同合作及和諧包容的氛圍下,為社會作出貢獻。
機構成為推動「傷健共融」理念的典範,並配合社會發展,延伸至多元共融。
以「傷健共融」為本,推動社區友善,切合社會需要及公共政策發展。
致力推動「傷健」理念,務使傷殘及健全人士能不分彼此,在無障礙環境 下,並肩參與各項社交、康樂、教育、訓練、就業、發展及社區支援服務,藉以促進兩者之間互相了解及互動,締造全面的友善社區及和諧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