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
基金旨在协助体能上残障之学生,使能在各程度之教育机构内与健全学生一同学习。
资助对象
肢体伤残、智力障碍、有特殊教育需要(包括自闭症/注意力缺陷/过度 活跃/读写障碍)、长期病患、视障、听障,並於本港提供教育、工业或职业训练之小学、中学、专上学院、大学或研究院 内就读之全日制课程学生(详情参阅简介及表格)
申请及截止日期
基金于每年八月公布申请细则。
基金旨在协助体能上残障之学生,使能在各程度之教育机构内与健全学生一同学习。
肢体伤残、智力障碍、有特殊教育需要(包括自闭症/注意力缺陷/过度 活跃/读写障碍)、长期病患、视障、听障,並於本港提供教育、工业或职业训练之小学、中学、专上学院、大学或研究院 内就读之全日制课程学生(详情参阅简介及表格)
基金于每年八月公布申请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