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目標
- 透過不同的支援服務及社交康樂活動,協助傷殘人士發展潛能及建立積極的個人價值觀。
- 協助及鼓勵傷殘人士積極融入社區,服務社群。
- 透過公眾教育活動及社區活動,推動「傷健共融」的訊息。
- 為傷殘人士的家人/照顧者提供訓練及支援,提升他們照顧傷殘人士的能力,舒緩他們的壓力。
服務對象
- 傷殘人士及其家人/照顧者
- 健全人士
服務範疇
1.個案輔導服務
為傷殘人士及家人/照顧者提供心理輔導、情緒支援、轉介服務、資源/資訊提供等服務。
2.治療小組及支援活動
為傷殘人士及家人/照顧者提供治療小組及支援活動。
3.社交康樂活動
組織戶內╱戶外活動包括生日會、旅行、宿營、參觀、燒烤及外地旅行等,令會員有更多發展身心的機會。
4.興趣班及技能訓練課程
開辦各類課程,內容能配合會員之需要,以培養個人的興趣及發展其多方面技能為目的。
5.培育及成長小組活動
推行多項義工訓練計劃及成長小組,增強自我認識和發揮個人潛能。
6.公眾教育活動及傷健工作坊
透過嘉年華會、學校講座、工作坊等活動,喚起社會人士對傷殘人士的關注,倡導平等機會。
7.外展服務
透過外展工作,接觸年長、體弱或低動機的傷殘人士、家人/照顧者及社區內的潛在服務使用者,讓他們獲得所需的支援。
傷健中心服務申請表格
傷健中心(個人/家庭)入會申請表格下載 傷健中心輔導服務 (轉介╱自行申請表格下載) 輪椅借用服務申請表格下載申請入會資格及手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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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必須是香港居民。
- 凡6歲或以上者,可申請成為中心個人會員。
- 凡18歲或以上者,若帶同一位或以上之直系親屬(如父母、子女)可以優惠價申請成為家庭會員。
- 凡年齡在6歲以下者,必須以家庭會員形式申請入會填妥入會申請表,帶備身份證明文件,相片一張及入會年費,親臨中心辦理 (郵寄申請﹕請先與中心聯絡)
- 個人入會年費按社會福利署所公佈之規定金額收取
- 會籍由每年4月1日起計算至下年3月31日,為期一年。
退會手續
- 會員可以自行申請退會,只需填妥退會申請表,連同會員證親臨或郵寄回中心即可。
- 會員證期滿前自行退會,已繳費用,概不退回。
- 若有違反中心規則者,本會有權終止其會籍,已繳會費將按比例退回。